讯近日,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《优化环评管理 助推高质量发展十条保障措施》(下称《措施》),从强化环评源头防控、优化环评服务保障、优化环评审批流程、简化环评编制、强化环评质量管理五大方面,提高环评审批效能,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,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服务广州高质量发展。
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制
《措施》强化环评源头防控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总要求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。一方面,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、规划环评、项目环评、排污许可与执法监督等制度协同发力;推动项目采取先进工艺设备、高效减污降碳和生态保护措施,鼓励建设单位科技创新和管理改革,加大环保投入,提升清洁生产水平,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。
另一方面,通过制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台账,实施清单式管理模式,提前介入,为重大项目提供“绿色通道”服务,实行专人对接;利用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平台,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,协调解决项目环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动态跟踪进展,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加快开展项目环评编制。
《措施》还提到,要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制,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政务服务窗口、热线电话等途径,畅通咨询服务渠道,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咨询;采取上门服务、靠前服务、现场服务、主动服务等多种服务模式,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,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。
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审批
《措施》优化了环评审批流程。在环评过程中实行并联审批,精简环评审批前置条件,取消无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受理材料,将初审意见或技术评审,改由内部程序办理;制定环评文件审批工作指引、环评文件审批全流程服务指南,进一步统一全市办理要求,持续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水平。
同时,《措施》承诺3个工作日(不含公示时间和技术评估时间)内完成环评文件审批。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等前提下,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,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、短期内能补正的,实行环评“容缺”受理,建设单位可在技术评估、公示期间补正材料。
在强化环评质量管理方面,要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指导,培育环评专业技术队伍;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动态抽查、环评文件技术复核、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督检查工作,坚决查处环评文件粗制滥造、不守信用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。
采写:记者 毛毛雨 通讯员 穗环宣炒股十倍杠杆配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