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监会主席吴清走马上任,证监会在2月18日-19日两天之内密集召开了12场座谈会,就加强资本市场监管、防范化解风险、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等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。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来自各个市场群体,涵盖了专家学者、中小投资者、上市及拟上市公司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、会计师律师事务所、私募机构、外资机构等等。
从相关的报道来看,座谈会主要提出了六大方面的建议。而在这些建议中,“严把IPO准入关”无疑是关注度较高的一条建议。而且这一建议也与证监会的部署相吻合。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问题,证监会的一项部署就是“将更加聚焦严把 IPO 准入关,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,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机制。重点是更加突出发行上市审核监管全链条的把关。”
实际上,对于“严把IPO准入关”这种说法,市场并不陌生,甚至是市场上一个老生常谈的说法。毕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市场上经常谈到的一个话题,而“严把IPO准入关”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,所以在市场每次谈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时候,理所当然地都会提到“严把IPO准入关”的话题,
但如何“严把IPO准入关”,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事情。并且从这个话题屡屡被提起甚至被强调来看,A股市场在“严把IPO准入关”的问题上是存在不足的。实际上,不少新股上市后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,也从客观上证明了A股市场在“严把IPO准入关”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。所以,“严把IPO准入关”的问题值得市场重视。在吴清走马上任后证监会召开的座谈会上,这个话题再次作为建议被提出来,这也反映了市场各方对“严把IPO准入关”问题的共识。那么该如何“严把IPO准入关”呢?以本人拙见,需要从这四方面着手。
首先,“严把IPO准入关”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对IPO公司的质量把关。这里的IPO公司质量不只是信息披露的质量,更应该是IPO公司本身的发展质量,让优秀的公司上市,让高质量的公司上市。只有这样的公司上市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。相反,让一些问题公司上市,甚至让某些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上市,这只会进一步拉低A股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。
而要做到对IPO公司的质量把关,需要落实两点。一是完善IPO制度,从制度上保证IPO公司的门槛设计能为A股市场挑选出好的上市公司与优质上市公司。如果IPO的门槛太低,就很难保证将各种问题公司拒之于A股市场的大门之外。二是对IPO公司的审核要从严。在审核的环节,要更多地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,要让每一家IPO公司都接受现场检查,让更多有问题的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原形毕露。
其次,“严把IPO准入关”是要对IPO公司的募资用途把关。IPO公司的募资用途应用于公司的发展,让IPO成为公司发展的推动力,并因此带来公司效益的提高。而不是将募资用于还债、还贷款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特别是有的IPO公司,在IPO前进行掏空式分红,又通过IPO来补流还债寻求发展,对于这种公司的IPO要直接亮出红牌。
其三,是要对IPO公司的IPO价格把关。正所谓“黄金有价”,即便是好公司,其对应的价值也是有限的,所以IPO的发行价不能太高,比如有的公司新股发行市盈率达到了几百倍,这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严重透支。如此一来,即便是好公司也没有相对应的投资价值了。所以“严把IPO准入关”也需要对IPO的价格把关。一方面是鼓励IPO公司直接采取定价发行的方式,将发行市盈率控制在23倍以内;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询价制度,引导询价机构理性报价而不是报高价。
其四,“严把IPO准入关”就必须把“申报即担责”落到实处,加大对欺诈发行行为的处罚力度。毕竟要“严把IPO准入关”就离不开对责任的追究。所以这就需要“申报即担责”,特别是要加大对欺诈发行行为的处罚力度。不仅已经发行股票的公司要受罚,而且未成功发行股票的公司同样也要受到惩罚。不仅发行人与公司高管要受到惩罚炒股十倍杠杆配资,而且保荐机构等需要承担责任的中介机构也需要受到惩罚。并且基于欺诈发行行为在市场上的恶劣影响,所以这种惩罚不只是要罚款,而且是要重罚甚至是顶格处罚,同时还要吊销执业许可,个人还需要市场禁入,甚至追究刑事责任,真正做到让欺诈发行者倾家荡产把牢底坐穿。